某甲因提供不實資料,致原處分機關作成對其不利之違法行政處分,甲一開始自認理虧,以致未在法定救濟期間內提起訴願,但因該行政處分顯屬違法,實在不甘心,雖然提起訴願期間已過,仍然提出,試問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得為如何之處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