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公司將支付之利息及收取利息與股利視為損益取決一部分、支付股利為取得財務資源之成本,當購入甲公司普通股作為長期投資,持股比例30%,並採權益法處理,甲公司本年度淨利$200,000,發放現金股利$80,000,則此交易使丁公司淨利推算營業活動取得現金之調整減項為